各中学: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榕教体[2007]9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8年福清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对象
福清市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考试内容、项目
1、考试内容:含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运动能力测试(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75分)和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总分25分)两个部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福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初中阶段体育成绩评定及考试项目按《福州市体育与健康(体育)成绩考核与评价方法(试行)》(榕教体[2005]7号)文件规定由各初中学校教务处和体育教师组织考试评定。按初一、初二两年实际得分记录(初一、初二两年成绩相加),于4月1日—10日上报福州市中招网。
2、考试项目: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分必考类与选择类。
必考类:50米跑。
选择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考生可从以上项目中自选两项)。
三、评分标准、计分办法、中招录取规定
1、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分别由初中阶段体育课学习成绩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初中阶段体育课成绩占25%(初一为12.5%,初二为12.5%),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75%(其中三项每项各占25%),两项成绩共计1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90分以上,B为75-89分,C为60-74分,D为59分以下)。
2、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及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及方法执行,具体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
3、报考福州市区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达B级以上(含B级)。报考福清市一、二级达标普通高中的考生需达B级以上(含B级)。报考普通高中、五年专的考生需达C级以上(含C级)。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的补充通知》(闽教办体[2008]5号)文件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改:
1、66分至100分的评分标准不变,参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63分至10分共七个分数段的评分标准调整为:
5.8米(63分)、5.2米(60分)、5.0米(50分)、
4.5米(40分)4.0米(30分)、3.5米(20分)、3.0米(10分)
四、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但应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附件二)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福清市教育局确认(德育科审核)并报福州市教育局核准,成绩按B级认定。未经福清市教育局确认(德育科审核)和福州市教育局核准的,成绩按D级认定。
2、申请病免者(包括初一、初二学习阶段),必须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附件二)持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福清市教育局确认(德育科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做病免处理,成绩按B级认定。未经福清市教育局确认(德育科审核)和福州市教育局核准的,成绩按D级认定。
3、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提交体育考试“缓考、再考”申请表(附件三),经持有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4、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提交体育考试“缓考、再考”申请表(附件三),经主考批准并报福清市教育局德育科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5、寄读生、往届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各学校寄读生在寄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寄读学校必须做好寄读生的考务工作。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现就读学校报名(福清市中招办提供报名帐号),考试成绩以升学体育考试三个项目100分计算,再折算成ABCD等级,考试标准一致。
6、回原籍考生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没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应回原籍到户口所属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7、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在C级及以下的,可由考生报名,准予再一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成绩以高分为准。
8、凡无故缺考,均以D级认定。
五、考试时间、地点:
1、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含应、往届和回原籍考生)时间为4月1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
2、因临时伤病缓考考生、C级及以下再考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8日—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4月25日左右教育局将另行公布)。
六、考试报名:
1、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7、18日两天(具体报名流程于3月10日在中招网www.fzszzb.cn公布)。
2、寄读生在寄读学校报名,参加寄读学校体育考试。
3、非应届考生到现就读学校名,回原籍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学校报名。
4、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报名。
5、考生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3月20日前送至教育局德育科。
6、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公示3天,于3月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由本人持医院医疗相关证明经福清市教育局确认后(德育科审核),3月18日至21日由学校派人到德育科统一领取签注意见后的申请表,于3月25日由本人持医院医疗相关证明及《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到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福州市广达路53号,电话:83312694)核准。
7、3月31日,各校派一名负责人持介绍信到德育科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薛闽松;电话:85222590
8、4月1日—10日各学校按报名单顺序上报初一、初二考生(含寄读生)体育考试原始成绩(上报至福州市中招网www.fzszzb.cn)。
9、4月20日为各校因临时伤病缓考考生、C级及以下再考考生报名时间。实行网上报名。
10、5月12日—16日各学校登入中招网www.fzszzb.cn打印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学校存档。
七、组织机构
1、成立“福清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2、各考点要成立以镇街分管教育领导为主考,各考点校长为副主考,下设保卫组、后勤组、医务组、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各考点应结合细则制定本考点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安全预案、领导小组名单等于3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德育科备案。
八、经费
按省物价委、省财政厅(闽价[1998]费字15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生收取体育考试费10元。以校为单位于3月20日前可通过各银行汇款至福清市教育局帐户;执收单位编码:00600100147; 执收单位:福清市教育局 ;项目编码:017
九、考务工作
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各考点门口要悬挂“福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ⅹⅹⅹⅹ考点”横幅。考点要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考务人员凭工作证入场,不得携带手机入场,严禁其它人员进入考场,考场需设医疗室(无校医的考点,由考点提请当地政府协调卫生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并为学生提供茶水等。
3、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将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测试组,并对测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考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考试成绩准确无误,真实可信。
4、考试顺序先为50米跑,考生到达终点后到自己选择的项目所在候考区域集中休息,然后由测试工作小组人员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定测试顺序,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当场向学生宣布成绩。
5、各校考前应分别按男、女考生30人一组编好顺序参加考试。考前应让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6、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请各校、各考点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举报电话:85222590; 85232541
7、各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性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应考往返路上的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照及超载的车辆,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应派责任心强的校级领导及班主任带队,同时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8、5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等三项将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
附件:一、福清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三、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再考”申请表
四、福清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五、福清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各考点时间安排表
福 清 市 教 育 局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