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元中邮局校长信箱元中留言元中论坛联系电话价格服务

学校简介 | 新闻资讯 | 教育教学 | 中考·高考 | 校务公开 | 心泉文学 | 元中相册 | 资源下载 | 学科资源 | 来文转发 | 课程改革

您现在的位置: 福清元载中学 >> 新闻资讯 >> 社会要闻 >> 新闻资讯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法定节假日新法公布:五一休1天 增清明端午中秋           ★★★
法定节假日新法公布:五一休1天 增清明端午中秋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6 20:14:46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元旦起施行

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由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中国政府网刊出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修改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对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为大网站转载,新闻内容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意见请来电告知

新闻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资讯:

  • 下一篇新闻资讯: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校长室:85562841  副校长室:85564726  办公室:85564593  教务处:85564725  总务处:85564551  政教处:85564630  团委:85564601  信息中心:85564914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站长友情链接版权申明 | 网管信箱管理登录 | 

    站长:老章 QQ:68284449 电话:0591-85564914 闽ICP备06001200号
    校址: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前村村北30号 联系电话:0591-85562841 邮编:3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