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州市教育局
榕委教育工委[2007]27号
关于招聘福州市教育艺术团团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
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深入开展,培养师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福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07年2月1日成立福州市教育艺术团。现将招聘福州市教育艺术团团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教育艺术团下设四个分团
1、福州市教师管弦乐分团
2、福州市教师(金桥)合唱分团
3、福州市小繁星少儿艺术分团
4、福州市教育舞蹈分团
二、福州市教育艺术团团员招聘条件
1、有志于献身艺术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年龄在50岁以下并有无私奉献精神的中、小学教师和广大音乐爱好者。
2、积极向上,有音乐特长的在校中、小学生。
三、福州市教育艺术团团员招聘办法
以全市各中小学校推荐、师生自愿报名相结合招聘团员,经考核予以录用。团员平时的排练或演出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部分。希望全市各中小学校有音乐专长的教师、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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