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福州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师新课程暑期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中学(含民办中学):
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我局将于2008年7月月继续依托福州教育学院组织开展暑期高中教师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普通高中2008-2009学年担任高中教学任务的各学科全体教师。
二、培训内容:
1.高一年段:“课程标准”解读、新教材介绍、必修课教材分析。
2.高二年段:选修课教材分析、选修模块选择指导与研究。
3.高三年段:高考分析与指导、高三教学与复习研讨。
三、培训方法:培训采用专题讲座、课例分析、经验介绍、交流互动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
高一、高二年段:2008年7月14日-7月21日。
高三年段:9月中旬。
五、培训地点:
各学科培训分别安排在市区各有关中学进行(具体见附件一)。
六、组织培训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年是高中新课程培训的第三年,且高中三个年级的任课教师全部参加培训,时间相对集中,培训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组织管理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市、县(区)学校共同努力做好培训的有关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经市局研究决定,凡在高中任课的教师,不论在哪个年段,都必须参加完一轮的培训。高一培训过了,应该参加高二的培训,高二培训过了,应该参加高三的培训。为此,各校应根据这个要求,重新落实填报各年级各学科参训教师名单。
2.市直属中学(含民办中学)于2008年6月25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ygy2200@126.com)报到福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
3.各县(市、区)教师进修校接本通知后,及时向有关中学(含民办中学)传达,负责落实参训名单。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教师进修校汇总后务必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ygy2200@126.com)报到福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
4.请各校严格按照附件中的表样(excel格式)进行报名,不要自行设计报名表。
5.从2006年福州市开始进行高中新课程培训,今年已经是第3年了。高中新课程暑期大面积培训在今年培训结束后即将告一段落,希望各学校务必组织未接受过培训的教师参加2008年高中新课程培训。
6.此次培训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美术、音乐等12个学科。由于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教材仅在高一年级教授,已进行两轮培训了,此次不再安排这两个学科培训,该学科的培训将在开学初通过学科会议或教研活动进行。
7.培训的具体安排及组织工作由福州教育学院负责,各县(区)、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各学科教研员要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培训管理和组织工作。
8.福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杨老师,邮箱地址:ygy2200@126.com,电话:0591-87527293,QQ:346560023。
七、培训管理:
1.各培训点所在学校应积极配合福州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此项工作,提供培训必备条件,并做好行政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各中学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参训对象准时参加培训。
3.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县(市)各学科参训教师的考勤管理工作。
4.教师参加此次高中新课程培训合格,由福州教育学院发培训证书。
八、其它事项:
1.各学科培训对象请按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于当天上午8:20前报到。
2.参训教师必须自带课程标准。
3.八县(市)参加培训教师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福州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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