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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正式出台“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7:51:10
    我省将根据高中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城镇化建设进程,控制高中新布点,撤并一批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薄弱高中,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并重点建设8所高校。昨日,我省正式出台了《“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我省“十一五”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如下:幼儿入园率保持在85%左右;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84万人左右;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重点扶持100所中职校
   我省将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保持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省里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左右高职院校。
   另外,我省将进一步调整、完善高等教育布局,新办若干所本科高校,基本建成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厦门集美文教区;重点建设的高校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
   调整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停办不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支持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整合调整为普通高校。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将撤并一批8:15:45薄弱高中
   争取到2010年,全省达标高中总数达到300所左右,其中,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左右,达标高中的在校生数,达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我省将加大高校对港澳学生招生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尤其是闽籍优秀人才来闽工作,重点建设好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三个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基地,推进海外孔子学院的设立和建设。
   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健全面向各阶段学生的资助制度。建立健全高校政府助学奖学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民办高校延伸,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对选学涉农专业的中职学生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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